抄襲無妨治國要緊? | 劉廣華

近日政治人物論文抄襲事件沸沸揚揚,想來是選舉將屆,朝野雙方又要開始大肆攻防對決了;這倒也不足為奇,台灣選舉一向如是,有正面的比政見、博觀點、拚理念,自然也有負面的抹黑、潑糞、揭瘡疤;找不到貪汙、舞弊、婚外情,論文抄襲也行,先用著來。

這次事件由於抄襲事證頗為明確,輿論大體是持抨擊態度的;有些媒體就算不正面批評,總也會扯些學術倫理不宜違反的觀點;教育部的態度有些被動,但也明確表示,若有舉發一定處理。

只不過,眾聲喧嘩之中,卻獨有一種聲音很奇怪;說是,抄襲誠然不妥,不過,政治人物以理政、治國的能力為先,學位只是用來擦脂抹粉的化妝品,就算因抄襲而來,也不影響政績;大德不踰閑,小德出入可也嘛,不是大事。

劉杯杯一向膽小怕事,沒什麼道德勇氣,也不太敢批評時事,通常就嘮叨些家長里短的雞毛蒜皮小事;唯有這個觀點,劉杯杯期期以為不可,得壯起膽子說幾句。

抄襲真是小事嗎?

抄襲(plagiarism)本身就是一種偷竊行為;把別人的創意、著作、作品、智慧結晶直接當成自己的來用,這跟把別人的金銀財寶竊為己有是一樣的,就是偷。

抄襲也牽涉到侵犯著作權的問題;侵犯著作權雖然是告訴乃論,但也有被提起公訴的先例,也是因為抄襲論文,顯然侵犯著作權,就是可以公訴的犯罪行為。

而如果用抄襲論文而獲得的學位來獲得資格,通過審查,因而取得某種身分,這不就是實打實的詐欺嗎?

詐欺更是公訴罪;檢警機關一旦知悉,就需要依職權展開調查的,不能不告不理。

再退一步說,論文審查其實就是考試,所以論文抄襲就是作弊;論文抄襲者真的應該慶幸是生在21世紀的現代,如果是在古代,科舉舞弊不是殺頭、腰斬,就是抄家、流放、充軍;豈能夠像現在,聳聳肩說是小事;再不然,學位給你撤銷好了。

再回頭說抄襲論文是小德出入,不影響施政能力的觀點。

《論語 顏淵篇第7章》說:

子貢問政。子曰:「足食。足兵。民信之矣。」子貢曰:「必不得已而去,於斯三者何先?」曰:「去兵。」子貢曰:「必不得已而去,於斯二者何先?」曰:「去食。自古皆有死,民無信不立。」

誠如孔子所言,施政以誠信為先,再怎麼豐衣足食,國防強大,沒有誠信,施政能力再怎麼強大也沒用;一樣道理,政治人物如果連最基本的誠信都沒有了,民眾又如何知道這所謂的施政能力是真是假?或是現在看起來政績卓越,哪天就變成禍國殃民的大奸巨惡呢?

王莽謙恭未篡時啊!

攻讀學位寫論文這碼事,跟劉杯杯一樣是過來人的很多;訂題目,找文獻,做研究設計,日日手不釋卷,勤學苦練,夜夜三更燈火五更雞,磨穿鐵硯,一字一字的刻,一頁一頁的磨,往往耗時數年才能完成,獲得學位;結果竟然有人可以copy跟paste就獲得學位,還說這是小德出入可也的小事。

何以杜眾人悠悠之口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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