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中國人所說的“過年”,主要是指農曆年,也稱陰曆年。其實兩岸官方早已將陰曆年改稱為“春節”了,並不難區分,但民間習慣上仍稱為過年。
小時候最興奮高興的事,莫過於過年了。這一天孩子們不但有新衣穿、糖果吃,而且還有“壓歲錢“拿。不但父母會給紅包,家裡長輩或來拜年的親朋戚友也會給紅包,因此童年過年的回憶總是美好難忘的。筆者比較難忘的春節有兩個,一個是來臺灣過的第一個春節,正值陽曆1950年2月17日;另一個是母親離開我們,去高雄小港一家官辦被服廠醫務室擔任助產士,回嘉義大林來陪我和妹妹過春節,那應是1953年2月14日。
臺灣外省人一般都是於1949年前來到臺灣的,而我們卻遲至1950年初才到臺灣。筆者之所以會記得這麽清楚,就因為我們到臺灣不到兩星期,就遇到過春節了。雖在流亡途中,先父又被法國人軟禁在越南富國島上,家母仍給了我和妹妹壓歲錢,每人三個銅板,也就是當時新臺幣三毛錢。我們興奮地從臨時借住的台南新營國小教室,跑到了附近攤子上去買糖果吃。當時的處境應是相當艱辛的,但如今回憶起來,卻覺得有幾分淒涼的美。
第二個令人難忘的春節是在嘉義大林度過的。當時離開我們已一年多的家母,特從高雄小港趕回來,陪我和妹妹過春節,她總共只待了三天,年初三就得離去了。她走時,我竟沒勇氣到車站送行,而是爬到國小一棵高高的樹上,流著眼淚望著火車冒著白煙,把母親帶向了南方。回來後我不禁蒙被嚎啕大哭,驚動了在隔壁與鄰居玩牌的堂嫂,她過來安慰了我許久,都無法平靜下來。
中國古訓有:“父母在,不遠遊“的教導,而筆者卻未能做到。1970年到國外留學,正遇上了海外台港留學生發動”保釣運動“,筆者未經思索,就一頭扎了進去,以至有長達約十四年,無法回台探親。”每逢佳節倍思親“,當時每當春節來臨,只能在海外遙祝父母身體健康,卻無法陪伴在他們身旁。
從1983年,臺灣當局允許我入境臺灣起,每逢春節必回到父母身邊,陪他們一起過春節,即使在他們旅居美國加州的十七年中,也從未中斷過。而今先父已去世11年了,我回到臺灣,只能到臺北南港的”國軍公墓“對著先父的骨灰默哀了。令人感觸的是,要爬上存放骨灰處高高的臺階,筆者也已漸感力不從心。
受新冠疫情影響,筆者已快兩年沒回臺灣了。隨小弟同住臺北的家母已有106歲高齡,我自然倍感焦慮與思念。筆者自1983年起,只保留了奧地利國籍,回台手續較複雜,幾經考慮都未去嘗試。筆者春節前不慎扭傷了腰背肌肉,有好幾天躺在床上動彈不得,好心的鄰居發現我信箱塞滿了郵件,警覺到我可能身體不適,特打電話來關切,並問是否需替我買菜,我感動地婉謝了。筆者女兒在瑞士從醫,難得回來。鄰居知道情況,經常上來看我。可見中外都有好人,人間處處有溫情。
筆者最大的心願,還是希望看到兩岸手足同胞之情能儘快恢復過來。兩岸反目,純因遭外人挑撥所致。值此新春開年之際,兩岸中國人要擦亮眼睛、理清頭腦,莫再上反華勢力的當。他們阻擋不了中華民族的快速崛起,竟使出了下三濫的卑鄙手段,挑撥分化,我們必須警惕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