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認過眼神才攔車的 | 劉廣華

這兩天報載一則花絮新聞;有公車在前窗貼上「禁止眼神攔車」告示,經人轉貼社群網站之後,很是引起一番討論;多數人開玩笑的說,司機又不是千里眼,用眼神要怎樣攔車?也有人笑稱,司機也不會通靈,所以連心電感應都要禁止。

玩笑歸玩笑;只是,這種告示必有所本,顯然是許多乘客在候車時,忙著滑手機,或是覺得自己站在站牌邊,存在就是意義,也不必招手,司機應該就會知道有乘客要上車;等司機真是不知不察,公車過站了時,才匆匆追車,抱怨公車過站不停,再憤憤不平的投訴。

事實上,以台北市而言,在每年公車投訴案件中,抱怨過站不停的件數都是最多。

公車司機老被投訴,想必也是滿腹委屈;除了「禁止眼神攔車」告示之外,也曾經見過「上車招手,很難嗎?」、「司機不會通靈、下車請先按鈴」之類的張貼或告示牌;看起來像通知、像提醒,但那字字句句讀起來都是滿滿的憤懣不平。

平心而論,無論有沒有人要招手上車,或拉鈴下車,公車本來就應該每站停靠的;不然,設站就沒有意義;所以,司機因為乘客沒有招手而不停,並不是理由;因為沒人上、下車而過站不停,並非常態,是權宜。

所以,真要說起來,司機並不站在理的一方。

但話又說回來,以台灣公車往往許多路線站牌都設置在同一點的實況而言,司機閃人避車,東拐西扭的靠站之後才發現無人上車的可能性很大,之後再左閃右躲的駛出站牌區,所耗時間應該不少;而如果站站如此,除了已經在車上的乘客要抗議時間虛耗之外,因之而產生的交通紊亂、額外油耗、廢氣、甚至可能的事故風險,應該也非大家所樂見。

如此說來,如果司機可以判斷此站無人上下,為了節省大家的時間,免去那些不必要的折騰,權宜性的過站不停,倒也有情有可原。

而要讓司機明確判斷該站無人上下,當然就要乘客配合,送出明確訊息;畢竟招手上車或拉鈴下車,真的只是舉手之勞而已。

想到一個網路笑話。

有一帥哥在便利店購煙結帳,掏錢放桌上,並以大拇指屈指,面向女店員點了幾下,顯然是用手語表示感謝,女店員收錢結帳給發票之後,雖有點生澀,但也用大拇指屈指向帥哥點了幾下回謝;帥哥有點困惑,又用大拇指屈指點回去;女店員也很有禮貌,再點回去,這次動作熟練一些了。

在場等候結帳的其他顧客心理一陣溫暖;有點惋惜帥哥竟然是個啞吧,也被女店員的耐心跟有禮感動;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,真是處處有溫情。

就在這時,只聽帥哥脫口說道:

「小姐,賴打啦!」(台語:打火機)。

眾人臉上全部三條線;早點用說的多好!

一樣道理;搭公車上、下車,還是能招手就招手,能拉鈴就拉鈴;眼神確認還是留著搭訕時使用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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