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輕人為何不婚不孕?一般都歸罪於經濟問題,比如房價高、教育費用高、薪資不漲、生活不易,職場對孕婦、母親不夠友善等等。
除此之外,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,被大家忽略了。那就是︰為什麼要結婚?
在過去,這從來不是問題。因為不結婚,則生活艱難。一個女人不結婚,誰來養你?男人不結婚,生活誰來照料?既然結了婚,則生孩子理所當然,否則長期兩個人眼對眼,豈不無聊?
在過去,結婚不需要理由。或者說,結婚的理由早已深入人心,很少有人懷疑。但在今天,一切都不同了。首先,就是不結婚一樣可以生活的很好,甚至更好。原因當然是因為男女平等,加上科技進步,生活水準提高,誰也不必依靠誰;不論男女,獨立生活不成問題。而就算結了婚,也不一定要孩子。因為各種享樂的設施太充分了,足不出戶即可「網羅天下」,生活絕不會單調。

於是,為什麼還要結婚?只剩一個理由了,就是愛。
愛,豈是容易的事?愛的動機不強,愛的過程多挫折,誰還想結婚?愛一個人都不成功,誰還想要再多生幾個孩子來愛?
沒有愛,不想婚。不想婚,人口減…。可見「愛」已經是攸關國家興衰、人類存亡的頭等大事了。
過去,生存資源稀缺,人們不得不合作,合作,就是愛(的一種)。今天,生存資源富裕,人們不必合作(或者說,「合作」已透過制度運作而完成),關起門來各過各的,可也!於是,愛與不愛,純屬自由。這對「愛」來說,也未嘗不是好事,因為更純粹了。但也因為自由,所以需要我們更純粹的動機。正因為如此,有關「愛」的教育、愛的討論、愛的學問,刻不容緩。
數十年前,學生寫作文,總是要寫「我的志向」,而志向不外救國救民,貢獻社會一類。後來,西風東漸,個人主義盛行,「我的志向」變成「我的願望」,怎麼舒爽怎麼想。今天,「志向」這個東西可能要再揀回來了,要從小鼓勵人立志作個好爸爸、好媽媽、好妻子,好先生…;不開玩笑,愛要立志,要立志去愛一個人,像國父革命一樣,十次失敗也不怕,雖九死猶未悔。
越想越覺得對,這當是現代人的頭等大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