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黨政治的起源和陰影 | 郭譽申

台灣長期經歷藍、綠兩黨的惡鬥(最近又加入白,參見《台灣進入真正多黨時代 好不好?》),讓民眾厭惡,也讓國家不進步。政黨政治導致政黨惡鬥、社會分裂,幾乎是西方民主制度的常態,民眾普遍無可奈何而逐漸習以為常。政黨政治是否有改善空間?讓我們回溯政黨政治的起源。

政黨政治是西方民主的核心組成部份,照理應該是偉大思想家和政治家的精心設計。完全不是,近代的民主制度主要始於初建立的美國,當時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極力反對政黨。

美國國父華盛頓在其1797年的總統離職告別演講說教:「政黨的精神就是分散公共服務機構的注意力,弱化公共管理。它煽動社區的人們無理由地妒忌和恐慌,激起群體之間相互仇恨,助長騷亂和造反。它將國門敞開,使他國影響和腐敗入侵。」

華盛頓的繼任者約翰.亞當斯認為:「一個共和國有兩大政黨相互抗衡,双方都在各自領袖的指導下採取一致措施與另一方對抗,對我來說,簡直沒有比這令人更害怕的事了。」

被譽為「憲法之父」的第四任總統詹姆斯·麥迪森在《聯邦黨人文集》中說:「在合眾國憲法的諸多優點中,沒有比打破和制止小集團的暴力更值得發揚的。…小集團的產生原因是無法被消除的,只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及緩解其造成的不良影響。」那個時代的小集團幾乎就是我們今天所理解的政黨。

第五任總統門羅:「政黨政治很邪惡…單一政黨可能是值得讚美和有效的…如果這個政黨能通行以及強大到包容社會共同利益,那麼就能阻止政黨鬥爭。」

不僅初建立的美國,法國1791年的制憲會議宣佈法令:「任何社團、俱樂部和市民協會不得擁有任何形式的政治存在」;由於對政黨的厭惡,德意志公國在1842年實施對政黨的禁令;總地看,遲到20世紀初,在部份國家的議會,政黨仍是不合法的。

回顧民主的發展史,政黨政治不是思想家和政治家的精心設計,只是因為實行大型選舉,而「意外地」形成政黨政治。政治人物為了贏得大型選舉,勢必彼此聯合,也彼此對抗,並鼓動群眾認同其政治理念,於是成為政黨政治。當時的政治家很快就發覺政黨政治會導致政黨鬥爭,有很多禍害,因此曾盡力抗拒。然而各國多年的抗拒終歸無效,西方民主既堅持要大型選舉,就只能接受政黨政治和政黨鬥爭的惡果。這樣的抉擇有得有失,絕不是無上的美好。

對比之下,今天的中國大陸實行「黨政合一」制度(請參見《簡單搞懂大陸的黨政制度》),提供了另一種抉擇,正符合門羅總統:「單一政黨可能是值得讚美和有效的…如果這個政黨能通行以及強大到包容社會共同利益,那麼就能阻止政黨鬥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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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主要取材自美國人文與科學院院士Adam Przeworski所著 [1]。

[1] Adam Przeworski《民主與自治的局限》商務印書館,2017(Democracy and the Limits of Self-Government,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, 2010)。

對「政黨政治的起源和陰影 | 郭譽申」的一則回應

  1. 兩黨或多黨政治都已經被證實是失敗的制度。美國的民主能有一個穩定的基礎,就是因為一開始時沒有政黨。中華民國的失敗,也就因為當初革命黨人為了搶收革命成果,成立了國民黨,把黨的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前造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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